近日,江西省都昌縣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黨委組織員隊伍建設管理辦法》,從組織員設置和配備、組織員工作職責、組織員培養及管理等方面出臺工作舉措,進一步發揮鄉鎮組織員抓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中堅作用。
該辦法規定,鄉鎮設立黨建工作辦公室,由鄉鎮黨委專職副書記兼任辦公室主任,配備專職組織員,配強黨務力量。辦法明確了組織員工作職責,抓好干部、基層黨建、人才、老干部等工作,并開展調查研究,及時了解掌握本地組織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向鄉鎮黨委和組織部門提出針對性的建議、對策。辦法明確建立“組工大講堂”常態化培訓機制,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期鄉鎮組織員培訓班,實行組織員跟班鍛煉機制。根據組織員日常工作表現、跟班鍛煉情況,對表現優秀、工作實績突出的組織員,在評先評優時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