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額納入財政預算。嚴格執行中央、省、市相關文件規定,將大學生村官一次性安置費、生活和工作補助經費、社會保障繳費全額納入縣財政預算,確保政策到位。
二是全面加強經費管理。大學生村官補助經費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年初,縣財政將補助經費指標一次性下達到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按月請款,財政直接支付,實行打卡發放,并及時代辦各種社會保障繳費,確保規范運行。
三是全程進行跟蹤檢查。每年10月,縣財政組織力量對大學生村官一次性安置費、工作和生活補助經費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專項檢查,杜絕挪用、截留、擠占現象發生,確保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