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陜西省人社等部門重新修訂了《陜西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首次將大學生村官、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信用鄉村創業人員、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借款人范圍;并在全國首次提出建設創業擔保貸款信用村,解決創業擔保貸款到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最后一公里”問題,助力脫貧攻堅。
與老政策相比,新修訂的《辦法》范圍更廣、限制更少、期限更長、申貸更活、流程更簡、職責更清。《辦法》明確,個人借款人貸款額度由過去的最高不超過8萬元調整至最高不超過10萬元,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借款人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貸款期限由過去一般為2年調整為最長不超過3年。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首套住房貸款、購車貸款外,個人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日前5年內無其他商業銀行貸款記錄。
《辦法》要求,創業擔保貸款應當用于借款人創業的開辦經費和經營所需資金,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購買股票、期貨等有價證券和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不得用于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用途。對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創業明星、巾幗建功、雙學雙比等榮譽稱號的借款人,以及信用鄉(村)推薦的個人借款人原則上可免除反擔保;對由人社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統一提供反擔保的個人借款人可免除反擔保。借款人只要具有本省戶籍,可在創業項目所在地提交貸款申請材料。省內放開戶籍限制,不必回戶籍地申請。
《辦法》指出,對個人借款人發放的貸款,貧困地區的由財政部門全額貼息;其他地區的由財政部門第1年按貸款利息全額貼息,第2年按貸款利息的2/3貼息,第3年按貸款利息的1/3貼息。貸款利息與財政貼息的差額部分由借款人承擔。對企業借款人發放的貸款,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計算的利息給予全額貼息。擔保基金原則上不對財政貼息支持的企業創業貸款提供擔保。此外,《辦法》明確全省各級小額貸款擔保機構相應更名為創業貸款擔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