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龍泉大學生村官工資提高到3671元
2013-11-07 10:37:00
近日,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11月1日起,我市大學生村官薪酬待遇每人每月發放標準提高到3671元。
為進一步強化對選聘到農村工作高校畢業生的管理及考核,我市決定對大學生村官實行日常薪酬加年度考核薪酬的發放辦法,每人每月從薪酬待遇總額中扣除200元為年度考核薪酬全市統籌發放。
年度考核薪酬按照大學生村官的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發放,其中考核為優秀等次的發放比例為110%,稱職等次的發放比例為90%、基本稱職等次的發放比例為70%、不稱職等次的年度考核薪酬不予發放,而對中途離職的大學生村官,其年度考核薪酬按照實際工作月份在年終一次性計發。
來源:龍泉新聞網
作者:季丹 王瑜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