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擇優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近四年來,福建省堅持參照招考公務員辦法,結合選調生選拔,采取省里統一組織考試考核,用翔實的考量依據來保證大學生村官選聘質量。主要做法是:
一、集中考試選拔。為確保把品學兼優的高校畢業生選拔出來,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大學生村官隊伍,該省采用了統一考試考核的方式來做好大學生村官的選聘。一方面,統一組織宣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制定選聘實施方案,把中央下達的選聘計劃分解到各地市,再由各地市分解到各縣區,并由省里統一發布選聘大學生村官公告。另一方面,統一考試閱卷。前兩年,在選聘人數較少的情況下,我們對選調生和大學生村官統一集中舉行考試和評卷。2011年以來,隨著大學生村官選聘人數翻番增多,考試改為由各設區市分設考場,由省里統一命制考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評卷。考試評卷后,按計劃數與選錄數1:2的比例,在參與考試畢業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定考核人選。
二、深化考核考察。為了能夠全面、真實、具體地了解畢業生情況,我們將大學生村官選拔培養需求與高校學生特點相結合,進行綜合考評。一是量化指標。設置了學習成績、綜合素質、學生干部職務、獲獎情況和其他工作能力五項考核指標,作為考核衡量的依據。二是個別談話。通過面談考察畢業生應對、思辨、表達能力和思想水平,尤其是到基層一線工作的真實意愿。三是綜合分析。務求通過深化考核,對把握人選考量做到有據可依,組織上檢驗也能有據可查。
三、加強聯動協作。采取省、市、縣及相關高校聯動協作的方法,對每年的選調生和大學生村官考試入圍人選一并組織實施考核。省委組織部牽頭從地方各級有關部門抽調干部組成5-6個考察組,指定本部一名正處級干部擔任組長,分為省外、省內高校兩個批次,按地域相近原則劃分各組的考核任務,分別到有關高校同時對選調生和大學生村官人選進行考核。為促使各有關高校能與地方銜接聯動協作,在考核前由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各地市進校實行考核,方便各有關高校集中精力和人員配合考核工作。
四、健全充實信息庫。在深入高校進行實際考核后,將考核和考試情況梳理分送各地市,先由各地市按照多于選拔計劃數10-15%的增量(增量數備用流失),對人選的考試和考核情況統籌起來比對衡量,并在同等條件下,按照優先擇錄中共黨員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的選拔原則,以及適當男、女結構比例的選配要求,從中研究提出擬選錄建議人選。在各地上報的基礎上,省委再作匯總梳理分析、統一審核把關,報經省有關部門領導聯席會議和本部部務會議研究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