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預計2015年2月中旬左右開始報名,目前部分市的考錄公務員需求計劃組織編報通知已經公布,具體通知可查看2015年浙江省各市考錄公務員需求計劃組織編報通知匯總。經浙江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zjgwyw.org/)研究發現,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招考條件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鄉鎮機關主要面向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招考,個別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學歷要求可以為本科及以上;其它單位一般面向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招考。除招考法院、檢察院法律專業(職位)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及以上學歷外,招考單位不得對取得學歷途徑作特別限制。學歷要求為本科的,不得對學位作限制。
二、性別要求
除個別特殊職位外,招考單位不得對性別作限制。非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招考計劃,不得對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作區分。
三、專業要求
各職位對所學專業的要求可以參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目錄(2012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頒布)確定,在符合招錄機關對職位專業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按專業大類將相近相關專業納入范圍。
根據《關于組織開展公開考錄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浙組[2008]56號)規定,報考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職位,應當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四、公安機關職位分類
公安機關面向警察類院校、司法行政系統面向司法警察類院校,公安機關招錄特警,以及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崗位面向人民武裝學院2015年應屆畢業生招考工作,均納入全省“四級聯考”,需求計劃統一納入到總需求計劃內。公安、司法行政機關在編報計劃時,應統籌考慮2015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錄計劃。
與往年不同之處有:一是根據省委組織部部署,2015年起,開展“選調生村官”工作試點。面向省內外高等院校優秀應屆畢業生招錄200名鄉鎮公務員,錄用后確定為選調生并擔任大學生村官3年。二是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的招考職位分為“崗位1”和“崗位2”。“崗位1”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優秀村干部。
同時浙江公務員考試網要提醒各位考生的是:2015年錄用公務員考試采取分級分類考試的模式,試卷分為綜合類、基層類、村干部類和社區干部類。報考省、市兩級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采用綜合類試卷,報考縣、鄉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采用基層類試卷,村干部和社區干部類試卷仍與2014年類似。公共筆試科目依然為《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建議考生結合公務員教材中心的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通用教材(訂購網址:http://www.chnbook.org/goods.php?id=47)備考。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通用教材對近年來浙江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各部分題型特點進行了深入細致地研究,全面覆蓋了省級機關和市地級以下機關職位的考試內容,系統全面。